行业知识
发布时间:2024-07-16 13:40:57 发布人:公司
文章摘要:舱单
舱单的概念: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
舱单的传输内容:进出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内容应当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信息。
舱单的传输主体:
舱单传输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
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等。
舱单传输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相关电子数据。
未按规定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海关可以暂不予办理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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